想問下香港法例有冇規定有刀鋒嘅物品 刀鋒長度幾多以上要申領准許證先可以擁有/帶出街 ??

即係平時睇新聞話"非法收藏有攻擊性武器"  <--點先叫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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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 how much ar
acog 發表於 27-3-2010 11:28 PM



今團唔搞Juice,種類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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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ig33 於 2010-3-28 20:06 編輯
咁仲有個問題想問下..如果一返到黎已經有問題咁點=_=
170402 發表於 28-3-2010 01:05 AM



當面驗收,貨銀兩訖(我會飲住杯野,等你慢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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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性武器定義
香港政府對有關武器的定義及限制
管有攻擊性武器 (possession of offensive weapons)
根據《公安條例》第33條,任何人管有攻擊性武器而未能提供合理解釋或證明他有法定權力持有該武器,則可被判處不超過3年監禁的刑罰。

香港法例 第245章 《公安條例》
第2條 《釋義》
"攻擊性武器"(offensive weapon) 指任何被製造或改裝以用作傷害他人,或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物品,或由管有或控制該物品的人擬供其本人或他人作如此用途的任何物品。
第33條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 」

《武 器 條 例》(香 港 法 例 第 217 章)
禁 止 擁 有 若 幹 違 禁 武 器 如 中 國 式 飛 鏢、 指 節 套、 重 力 刀 及 重 力 操 作 鋼 棒。 任何人管有這類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3年。

香港政府對有關武器的政策
由於仍有不少不法份子利用武術器械作為攻擊性的武器,政府對於執行檢查及充公武器不遺餘力,單在去年旺角,使用日本刀犯案的已有四宗,故對於真正用之練習及收藏兵器的愛好者,實在是一個非常大的打擊,鑑於難以區分那些是犯案者﹑收藏者或練習者,警方在搗截或守查時,如發現兵器,都會帶來一定的麻煩。

在不明文的規定下,如可証明是用作練習用途的(必須証明本身是屬於那個武術團體,及須由警方向該會長確認)或合理的解釋,就沒太大問題。

應該係指武器類型而唔係工具型
有部份刀劍類係歸納為攻擊性武器
主要係因為設計係針對傷害人而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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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到此為止,如果要討論,請另開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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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pm --- wave (皮套) x 1 , skeletool cx x 1, skeletool 尼龍套 x 1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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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鳥一號---Wave Military Back (尼龍套)  x1

唔該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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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pm --- wave (皮套) x 1 , skeletool cx x 1, skeletool 尼龍套 x 1
thx
hkpm 發表於 28-3-2010 08:41 AM



Skeletool加尼龍套,加20元,總數$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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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下Freestyle 有冇law C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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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eletool加尼龍套,加20元,總數$1460
mig33 發表於 2010-3-28 10:56


sorry, 打得唔好
應該係wave (皮套) x 1 , skeletool cx (with 尼龍套 + $20) x 1
合共兩把, $1060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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