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左le版,又會不時有新雀蒲頭咁得意嘅?
有個在1月22註冊,有個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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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超音肥鼠 於 2007-1-28 00:42 發表
啊sharp兄
聽你咁講即係等於你買兩隻SATA既HARDDISK,而你唔識SAT RAID,而你又覺得係隻HANDDISK壤而返去同人講要另外兩隻咁都係有問題?你估吓有冇店舖同你換!!!公道自在人心,係唔識既就唔識冇得講0家!!!

咁又唔同, 我想講係主機版硬件或者bios本身問題,問題在於主機版,因為bios本身是主機版, 所以可以一同講,但你所用的例子同褸主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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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kker 於 2007-1-28 00:16 發表




個sales信你話係壞嗎..壞咪換比你囉.!!

好多鋪 = 所有鋪 ....???



你間冇又唔肯同人試即係唔夠實力

匯訊/V記/中央田起碼呢幾間都自設有維修(試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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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uganda_martyr 於 2007-1-28 00:48 發表
到左le版,又會不時有新雀蒲頭咁得意嘅?
有個在1月22註冊,有個1月24。

係呀!
可能係............
不過可能我到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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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前我diy個時咩到唔識,原來今時今日要diy要咩到要識,已前年年同人同人地公司出十部八部機,已後都係叫人出廠機.

[ 本帖最後由 sharp 於 2007-1-28 01: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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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arp 於 2007-1-28 01:13 發表
十幾年前我diy個時咩到唔識,原來今時今日要diy要咩到要識,以前年年同人同人地公司出十部八部機,而後到係出廠機.




廠機好,又有正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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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機windows唔係送係計在錢姐.

[ 本帖最後由 sharp 於 2007-1-28 01: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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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arp 於 2007-1-28 01:16 發表
廠機windows唔係送係計在錢姐.



名義上都係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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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錢比多在,windows送,又係一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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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 next time Having Problem DIY should phone up  代理Tech hot-line , It should be more helpful than SHOP Sales .

Or come to EPC here ask may be helpful too.

But look at so many link about this G2 Shop .They really have Problem

貨品售賣條例 is Long can't say it all read it your-self on web

貨品售賣條例 - SECT 16
有關品質或適用性的隱含責任承擔


(1) 本條規定在 何情況下及在 何範圍內, 就根據售賣合約所供應貨品的 品質或 該等貨品對某特定用途的 適用性,
有任何隱含條件或 隱含保證條款。 (由1994年第85號第4條代替)

(2) 凡賣方在 業務運作中售貨, 有一項隱含的 條件︰ 根據合約供應的 貨品具可商售品質, 但在
以下事項方面則並無該項條件─

   (a)  在 合約訂立前曾明確地促請買方注意的 缺點; 或

   (b)  如買方在 合約訂立前驗貨, 則該次驗貨應揭露的 缺點; 或 (由1994年第85號第4條修訂)

   (c)  如合約是憑樣本售貨的 合約, 則在 對樣本進行合理檢驗時會顯現的 缺點。 (由1994年第85號第4條增補)

(3) 凡賣方在 業務運作中售貨, 而買方以明示或 默示方式令賣方知悉, 買方是為了某特定用途而購買該貨品,
則有一項隱含的 條件︰ 根據合約供應的 貨 品在 合理程度上適合該用途, 不論該類貨品是否通常供應作此用途;
但如有關情況顯示買方不依靠賣方的 技能或 判斷, 或 顯示買方依靠賣方的 技能或 判斷是不合理的 , 則不 在 此限。(4) 關於貨品品質或 對某特定用途的 適用性的 隱含條件或 隱含保證條款, 可按慣例附加於售賣合約上。


(5) 第(1)、 (2)、 (3)及(4)款適用於由任何在 業務運作中以另一人的 代理人身分行事的 人所作的 售賣,
猶如該等條文適用於由一名主事人 在 業務運作中所作的 售賣一樣, 但如該另一人並非在 業務運作中作售賣,
而此事實在 合約訂立前已為買方所知, 或 在 合約訂立前已採取合理步驟令買方知悉此事實, 則屬例 外。

(6) 對於買價或 部分買價可分期繳付的 售貨協議, 在 應用第(3)款時, 凡提述賣方之處, 須包括提述進行任何事先商議的
人。

(7) 在 第(6)款中,

“事先商議”(antecedent negotiations) 指與買方所作的 任何商議或 安排, 而該商議或 安排是
誘使買方訂立該協議, 或 促成與該協議有關的 交易的 。

(8) 除本條及第17條以及任何其他成文法則另有規定外, 就根據售賣合約所供應貨品的 品質或 該等貨品對某特定用途的
適用性, 並無任何隱含條件或 隱含保證條款。 (由1994年第85號第4條修訂) (由1977年第58號第6條代替) [比照 1973 c. 13 s. 3 U.K.]


http://www.hklii.org/hk/legis/ch/ord/26/s16.html

http://www.hklii.org/hk/legis/ch/ord/26/index.html

People have time should read it , know your RIGHT 權利


[ 本帖最後由 trader-ahwai 於 2007-1-28 02: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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