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mera 當前離線
產品男
進階會員
原帖由 ~飛兒~ 於 2010-1-8 18:13 發表 佢響你上面升左返上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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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腩3號 當前離線
初級會員
原帖由 kumera 於 2010-1-8 18:09 發表 出左錄音咁耐 條牛鞭就潛水潛足咁耐
~飛兒~ 當前離線
特級會員
原帖由 牛腩3號 於 2010-1-8 18:18 發表 本達人作為一間公司o既股東,係唔能夠每分每秒去follow 呢件事情,我o係度向epc 各電車會員(包括林生)致歉 你地d 小朋友,雙失,電車仔係唔會明白
原帖由 ~飛兒~ 於 2010-1-8 18:19 發表 彼此彼此啦 做股東都講得出咁既說話... 香港真係
John Lam 當前離線
HKEPC編輯部主管
Staff
原帖由 buoku 於 2010-1-8 18:16 發表 Oh, very smart See if you have violated the law and if such recording is legal if you're physically presence in the USA where it requires the other call-party be notified about the recording.: ...
roytam1 當前離線
原帖由 牛腩3號 於 2010-1-8 18:09 發表 sorry 呀,今日公司好多野做,遲左上o黎,你地知啦,我凡人o黎架嘛,又入世,邊有你地d 雙失咁得閒丫,成日喱o係屋企做無謂測試,客氣野唔講啦,回正題,都過招左幾日啦,我歸納左幾個論點 綜合所有電車仔會員意見(含 ...
原帖由 kumera 於 2010-1-8 18:23 發表 瘀左又唔想認就玩轉移視線架啦,有邊次例外?
原帖由 John Lam 於 2010-1-8 18:24 發表 我在Las Vegas
joe712 當前離線
linomu 當前離線
中級會員
原帖由 John Lam 於 2010-1-8 18:13 發表 律師信!? 朋友,要告人係要將案件上Court,另外,誹謗係要畀人有機會補償的,你應該唔太知道吧, 誹謗的信我們Internal的法律顧問都做到,但佢係無法律效用� ...